• pc端幻灯1
  • pc首页幻灯3
  • pc首页幻灯2

诚信为本,365体育(中国)手机版app下载市场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0896-98589990
新闻资讯
您的当前位置: 365体育首页 > 新闻资讯

365体育家政服务现状十篇

发布时间:2023-12-19 11:38:16
分享到:

  365体育家政服务现状十篇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升,家政服务作为新兴行业迅速发展。当前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存在企业经营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家政服务人员权益难以保障等现象,社会各界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为家政行业创造良好生存环境,提高家政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促进家政服务市场发展。

  家政服务业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满足家庭生活需求为目的,以向家庭提供劳务为内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生活方式多样化以及生活节奏的加快,城乡居民对家政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全国家政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行业规模逐步扩大。但是,我国家政服务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家政服务业发展与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家庭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家政服务业自身还存在不足。了解家政行业市场状况并提出对策,对家政行业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据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统计,家政服务业中已有近60万家企业、网点和连锁店,近2000万人在该行业就业,全国家政服务业的年营业额达到1600亿元。家政服务业中的就业总人数,仅次于安排农民工就业的建筑业。

  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人员主要来自农村,还有部分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女性占85%以上。家政服务业大致有20多个门类,200多种服务项目,涉及到一般家务、看护婴幼儿、护理老年人、照顾病人、护理产妇与新生儿、家庭教育等各方面。

  家政企业一般规模小,所需投入少,设备简单,总成本较其他服务行业低,可入性高。而行业准入制度和企业资质认定制度尚未建立,导致家政行业内参差不齐,家政服务鱼目混珠,行业间竞争激烈。我国家政服务企业多属于中介型组织,公司只负责介绍,不能对服务人员和顾客有效的约束,导致了家政服务人员工作的不稳定和家政服务行业的不规范。

  目前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大部分接受教育的程度不高,素质偏低,亟需通过培训来提高自身素质。但受教育程度不高,制约了培训管理的发展。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更不懂企业管理,本身职业素养低、服务意识差,使现有员工无法胜任培训的工作。缺乏多方面、高素质的人才,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创新发展。

  由于家政行业发展的不成熟,缺乏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障机制,导致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从全国范围看,法律对家政服务行业规定过于模糊,不够明确,没有一部法律对家政服务工作和家政服务员的法律定位做出明确规定。无故克扣工资,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不合理的工作量等问题亟待解决。 转贴于

  社会对家政服务的理解还不准确,很多人认为家政服务是买菜、做饭等家务劳动,家政服务员就是保姆,看不起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员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自身也认为工作不体面,工作会被人瞧不起,很多人把工作当成一项不得已的工作,对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感到自卑,不愿意选择家政服务行业就业,很少人愿意把它当成终身的职业而为之奋斗。

  目前家政企业主要有会员制、员工制和中介制三种经营类型。会员制和中介制两种经营模式在实践中问题多,不仅家政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雇主和家政服务员合法权益也不能得到保障。在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公司化运作、规范化经营的基础上,引导家政服务公司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北京推行“家七条”鼓励家政服务实行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社保待遇,对于雇主来说将直接与家政企业协商签约支付费用,发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纠纷时也由家政公司解决,家政行业将更加规范,企业也将朝着职业化、规模化发展,家政服务行业也更有利于吸纳高层次人才。

  家政服务作为一门新兴行业,其发展和壮大需要全社会正确认识和支持,改变人们对家政服务“脏、累、贱”的偏见。由于家政服务职业特殊性,家政服务员与家庭成员直接接触,心理压力大,导致从事该行业工作人积极性不高。目前国内已有家政企业在这方面做了大胆探索,如华夏中青家政服务连锁公司推行的“智慧社区”模式。在智慧社区,家政服务人员不再入户,而是有设立在社区的办公室,平时白天客户不在家时入户工作,晚上住在社区办公室,改变了原有工作模式,在观念上也更容易让家政服务人员接受。

  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是推动家政服务走向技能化和标准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家政服务人员技能缺乏,素质不高导致工资水平偏低,进而影响工作积极性。家政服务人员在上岗前,要加强管理,狠抓家政培训,通过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从事家政服务必备技能,同时帮助他们端正心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1]赵树海,王喜云,刑林和.北京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状况的研究分析.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1,(1)

  目前家政服务市场的操作,大致有三类:自寻工作、中介介绍、家政公司服务。因为服务质量和偷盗等问题不断发生,建立在个人诚信基础上的自寻工作很快就失去了市场,保姆中介应运而生。中介公司带给雇主两颗定心丸:一是服务质量;二是承担责任。中介公司营运至今,又有新的问题出现:一、保姆服务不能与时俱进,在职保姆的业务培训需求出现了;二、中介公司的责任虚挂,中介公司所谓的“负责”,其实负的是极其有限的责任,即提供保姆的家庭住址,雇主即使拿着真实可信的家庭住址,有警方的支持往往也很少能找到责任人。由此在家政服务行业孕育出一种新的操作方式即家政服务公司,他们的特征是:由家政服务公司推介服务人选,雇主雇佣后,除付给家政服务人员工资外,还向家政公司交纳一定数量的管理费,由公司负责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承担家政服务人员在雇主家的全部行为责任。这种解除了雇方全部后顾之忧的家政服务公司,正代表着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家政服务职业中介机构和就业实体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中介服务型,即从事家政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任务以提供劳务和培训信息,输送合适人选,提供职业指导为主;后者是企业运营型,即从事专门的家政服务员的派遣,并进行经营和管理,工作任务以组织供给资源,收集用人信息,输送合适人选,提供短期培训,对所属员工进行劳动保障事务管理等。

  1.社会保险问题很难解决。家政服务公司这种运营方式在目前很难操作,一方面现在家政服务员的素质普遍不能满足雇主的需求,雇主支付的工资和管理费不高,另一方面家政公司的责任过大,而其收费与其责任不相匹配,要求其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相关的保险福利待遇,很难做到。由于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和工作期间的伤害、致残、死亡等问题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致使供求双方均存在后顾之忧,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步履维艰。

  2.争议处理体制不健全。家政服务员虽是雇员,但雇方是家庭而非企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部门管不上。虽然家政服务员已经是劳动部规定的90种持证上岗的职业之一,但家政服务并没有明确的国家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特别是家政服务公司对所介绍的保姆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只能通过保姆、雇主和家政公司之间的约定来约束。而一旦三方出现了矛盾纠纷,也只能依据合同法、民法来处理。另外,许多家政公司只把业务停留在中介,声言对保姆此后的行为概不负责,这使雇主和保姆在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少了应有的保障。这几天,保姆监守自盗的报道频频见诸报刊,而年轻保姆遭遇“色东家”的事情也时有耳闻,这使人们对这个行业的安全、可信度打了个大大的问号。经过中介公司介绍进入雇主家工作的家政服务人员,一旦与雇主发生纠纷,依据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关于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雇主与家政人员间的争议不能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而涉及到家政服务员在劳动过程中受伤的责任承担问题,则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责任。通过中介介绍到雇主家工作的家政服务人员,如果未与雇主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家政服务人员、雇主间的权利和义务常常很难得到维护或履行。

  家政服务人员可分为小时工和全日制工。不管是小时工还是全日制工,均应与家政服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家政服务人员通过家政服务公司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家政服务公司应与雇主签定劳务输出协议。小时工的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家政服务公司与家政服务员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可约定试用期。小时工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应按协议约定支付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由家政服务公司将工资支付给家政服务人员,但雇主支付给家政服务公司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小时工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应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作为一个职业的从业人员,家政服务员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但是家政服务人员的流动性特别大,如果要求家政服务公司为其缴保,常常出现公司正在为其办理缴保手续,而家政人员可能又不在该雇主家服务而在公司待岗了,该社会保险费由谁承担。笔者建议,对家

  政服务员参加社会保险要实行分类指导,家政服务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充分考虑家政服务员有的身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界定其参加社会保险的资格。失业人员在家政服务公司就业,在与原所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接转工作。失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单位应缴部分可由政府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以鼓励失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业。广州市就采用了这种办法吸引失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但应加大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参加家政服务工作,在就业所在地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未参加的,可单独参照非全日劳动者参加保险的办法,以个体工商户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在缴费办法、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年限等方面设计适中的标准,并按此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保险待遇,其方向应是降低门槛、灵活服务。笔者所在的广州市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仅覆盖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且由用人单位开立账户;工伤保险也是由用人单位统一购买。有关政府部门应按低标准、高覆盖的原则建立医疗保险网络。4.家政服务业的劳动争议处理

  按劳动法的规定,对家政服务员经中介介绍到雇主家的,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如家政服务人员是通过家政服务公司派遣至雇主处工作的,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服务公司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处理,甚至可以将雇主作为第三人。鉴于目前家政服务供求双方签订的多为劳动(劳务)协议形式,因此,可考虑将原劳动争议服务范围加以延伸,受理家政服务协议中有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如下:家政服务员与用户发生劳动纠纷,先由家政服务中介机构或家政服务就业实体调解,调解无效,由当地劳动保障争议部门调解,仍无效,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者,可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家政服务业与电子商务的发展与需求情况,接着阐述了家政服务业与电子商务的成功结合,得出了家政服务业实施电子商务是必要的、可行的,最后设计了发展家政服务业实施电子商务的可行性方案。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工作节奏的加快,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家务劳动社会化已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所认同,家政服务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如今,家政服务已由简单的家庭服务延伸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同层次服务的多元化、专业化,给家政服务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然而目前家政行业还面临“小、散、弱”的局面,存在服务市场不够规范、培训工作不到位、规范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造成市场供需矛盾突出。比如,居民找不到服务、不敢接受服务,而服务企业又不知道谁需要服务、需要什么服务等,严重影响了行业发展和居民服务需求的满足。那么客户和家政企业双方如何顺利找到满意的合作伙伴呢?此时,我们想到了建设一个公共的服务平台,让我们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让客户和家政服务公司零距离接解,这个平台就是——家政服务业电子商务网站。

  1.家政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在我国,随着家庭结构的演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事业型、困难型(家有老人、孩子、病人需要照顾)、富裕型家庭大量出现,希望从烦琐的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以便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生产、学习和娱乐的人越来越多,据统计,有约70%的城市居民对家政服务有需求。另外,作为第三产业的家政服务,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有利于扩大就业,为各级政府所支持。因此,家政服务这一朝阳产业其发展前景和市场前景是极其广阔的。

  2.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21世纪是信息的时代、网络的时代、电子商务的时代。电脑网络的建立与普及将彻底地改变人类生存及生活的模式,而控制与掌握网络的人就是人类未来命运的主宰。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0次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截至2007年6月,中国网民人数已经达到1.62亿(见图),仅次于美国2.11亿的网民规模,位居世界第二。专家预言,2010年电子商务的交易额可达1万亿美元,电子商务是21世纪经济增长的引擎。

  3.家政服务业与电子商务的结合。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家政服务业开始走电子商务之路。像“网上家政”、“妈妈在线”这类全国性的服务平台,他们采取B2C运作模式,直接为费者提供家政公司的业务信息,同时在全国各大城市诚招运营商加盟。消费者通过网站选择自己满意的“产品”。特别是“网上家政”率先实行网上对话产品——网上客服,使消费者和家政公司可以取得直接联系,进行及时的沟通,充分发挥了网上家政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另一类,像“中国家政网”、“浙江家政网”属下的地区性网站,均在地方开展业务,它们采取的是C2C模式,客户和家政服务人员直接交流,实现双向沟通。消费者可以上网查询各公司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服务员的详细资料;服务员也可以随时查看雇主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家庭服务。这些家政网站的成功运营告诉我们,在全国各地市推行家政服务业的网络化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

  1.实施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即以互联网为基础,以服务于广大客户为目的,运用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家政公司和家政电子商务相结合,发展整体优势,解决黄冈家政水平低、规模小、各自为政的状态,提高整体的竞争力。

  2.标准化是家政电子商务发展的王道。通过国家规范的家政职业培训体系、执业资格人证体系,以及家政行业协会来实施对家政服务从业者的规范、约束,以及监督,这样能够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在提供家政的职业方面的差异性会逐步缩小到可忽略的范围,消费者只需通过网络查看从业者的照片、服务等级、简历等资料就可以决定是否聘任。

  3.实施员工制家政服务组织模式。该模式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家政服务员是作为家政服务企业的员工派遣给雇主,家政服务企业对家政服务员和雇主实施全面、全程管理,家政服务员与雇主之间只存在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两者之间不直接发生经济往来。

  4.搭建互动交流平台,雇员与雇主可以面对面的交流,了解顾客个性化需要,提供更为满意的服务。另外,公司可以从中获取重要的客户反馈信息,及时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在最短的时间里解决。

  5.与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等联合起来,建立完整的服务系统,制订出一套安全的电子支付系统。降低交易风险,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达到双赢的目的。

  当今社会正在步入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现代化和劳动社会化的阶段,家庭服务业成为一种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家庭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劳务、满足家庭需求的产业,其种类众多,涉及家务劳动、家庭护理、维修服务、物业管理、社区导购等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1]。在中国,老年人口抚养比(是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为13.24%,人口老龄化程度偏高。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给独生子女家庭带来要承担四位老人超负荷的劳务劳动,实现劳务劳动商品化已成为城镇家庭的迫切需要。2010年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2011年还有上升趋势,相比其他发达国家中国就业问题非常严峻。家庭服务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吸纳劳动能力强,它的发展将会成为中国开发更多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2]。研究分析家庭服务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发展家庭服务业的相关对策显得极为迫切。本文对辽宁省家庭服务业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综合研究分析,对于制定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指导做出符合居民服务消费需求的市场定位,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居民对服务性消费需求显著增加,推动了家庭服务业整体快速发展。据初步统计,辽宁省用于家庭服务方面的消费正以每年31%的速度递增,拉动消费势头日益显著,每年可提供就业岗位多达24万,促进就业的空间巨大。2010年9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产业化(人员设施规模化、功能多样化、服务标准化),对家庭服务业产业化出台了相关政策,为其发展奠定了政策支持平台,创造了有力的发展大环境。政府还加大了对家庭服务业的财政支持,投资额从2006年的182.29亿元到2010年的757.86亿元,增幅达到315%。家庭服务项目预计向家庭教育、家庭理财、医疗保健、营养配餐等方向发展,拓展服务项目的同时拓宽服务对象365体育手机版app下载,促进家庭服务产业链的形成。辽宁省家庭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服务层次也有了明显提升,但仍然存在众多因素制约着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影响着家庭服务业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协调。

  1.政府职能作用有待加强。政府对家庭服务行业发展、服务管理、就业促进、教育培训等方面已经出台了各种相关政策,但由于市场上对家庭服务的供求不平衡,政府对家庭服务业的监管力度不够;在家庭服务市场运作过程中,政府带头管理与协调家庭服务业和联合地方服务行业协会对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和秩序发挥的职能作用还不够,影响辽宁省家庭服务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家庭服务业是个上千万人就业的大行业,目前基本上处于无人规范与管理的状态,仅有的一个全国性家政服务协会属于国资委管理,然国资委没有能力与意愿来规范与管理这个行业[3]。需要以更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充足的资金支持,深入实施家庭服务业发展战略,激励更多有益就业的家庭服务业发展,推动就业和再就业。

  2.城镇化发展滞后。绝大部分服务品的生产和消费在时间和空间难以分离,因此服务业发展具有集聚性的特点,只有在人口集聚达到一定规模,才有利于服务业发展。但中国现阶段城镇化水平较低,根据世界银行统计,2009年中国城镇人口比重为45.7%,比世界平均水平49.9%低4.2个百分点,比中等收入国家的48.1%低2.3个百分点,比高收入国家的77.7%低32个百分点,城镇化发展滞后抑制着家庭服务业的发展。

  3.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低、社会分配不均。中国贫富悬殊相当严重,基尼系数已经超过国际警戒线,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10%的家庭掌握了41.4%的财富,已经成为全球财富集中严重的国家之一。目前要让每个有需要的家庭都能雇请家庭服务员是不现实的,大多数家庭不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约有4 400元,双职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不到9 000元,若是请全职家庭服务人员的工资每月也要将近2 000元,这就要占到双职工家庭工资收入的25%左右,双职工超负荷的劳务对家庭服务的需求却因家庭经济能力低望而却步。中国人均国民收入远低于世界人均水平的8 654美元,受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居民家庭收入水平偏低,对家庭服务的消费需求有限,制约着家庭服务业的发展。

  1.市场供给与社会需求不符。辽宁省家庭服务企业大都提供家庭保洁、老人护理、看护婴幼儿、烹饪、搬家和维修等低端服务项目,虽然家庭教育、家务管理、家庭理财、医疗保健、营养配餐等新兴服务也开始进入家庭服务范畴,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家庭服务质量和技术的要求快速提高,大众化的服务仍然无法充分满足高端家庭消费者的高需求。据统计部数据,辽宁省现有户籍家庭1 433万,其中约有15%的城市家庭有家庭服务的需求,而辽宁省家庭服务的从业人员约为64.8万人,从事家庭服务业所需的劳动力资源供不应求。

  2.家庭服务行业不规范。家庭服务业正处于与其他各行业磨合期的起步阶段,市场秩序混乱、无证经营、价格恶性竞争、服务欺诈、劳务纠纷等现象普遍存在,导致无法保障家庭服务人员和消费者的权益。劳动合同在部分家庭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之间成为虚设,劳动待遇、工资支付方式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更多的是口头承诺,没有订立雇佣合同,劳动用工不规范现象已经很严重。目前家庭服务行业对从业人员还没有统一的基本服务能力标准以及服务费标准,涉及到各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也没有一定的行业标准。中介制的模式,导致服务价格涨势过快,直接影响到家庭服务公司收入,造成家庭服务企业发展缓慢,大型、品牌企业较少。

  3.家庭服务企业规模小、服务技能低365体育手机版app下载。辽宁省家庭服务业规模小,基础设施简单,从业人员主要由城市下岗职工和中年妇女队伍组成,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弱、与雇主的沟通比较难,服务质量不尽人意,使家庭服务消费者对家庭服务业失去信心。据不完全统计,辽宁省大型家庭服务连锁品牌企业不超过45家,占家庭服务企业总数的1.2%。大部分家庭服务业属于不正规的行业机构,只是负责登记牵头介绍收取中介费,给家庭服务行业的运营造成混乱,无法保障家庭服务消费者和正规家庭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从事家庭服务业没有发展潜力,难以提升自我能力和实现自我价值等传统观念,把高学历、高素质和高技能的人员拒之门外。服务技能低、错误的服务理念、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造成家庭服务消费者的不满和雇主与雇员的劳务纠纷等。

  1.完善政府支持体系,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对高质量生活的不断需求,促进家庭服务业已经成为服务业中一个规模较大并极具发展潜力的重要领域。从任其自然发展到引起国家的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辽宁省政府一定要充分理解这些政策并利用好来发展当地家庭服务业,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在行业发展中发挥带动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家庭服务产业的发展要依靠市场的力量,同时正确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必须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利用政府职能规范家庭服务行业的市场秩序、制定收费标准、打击服务欺诈团体、维护公平竞争,逐步建立比较健全的惠及城乡居民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体系[4]。

  2.坚持正确舆论引导,灌输正确服务理念。家庭服务业世界知名品牌“菲佣”的足迹遍布全球,这与菲律宾的教育理念是息息相关的,其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已经拓宽到高学历者[5]。中国的服务理念还需加大力度,政府可以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从事家庭服务业的正确思想观念和服务消费理念,营造一种“服务至上”的氛围,采取领导慰问、大会表彰、评选“优秀市民”等活动,提升家庭服务业社会形象,展现家庭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状况和发展潜力,以此吸引更多的高学历者从事家庭服务业,鼓励更多的企业家投资家庭服务业或创业。

  3.制定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2010年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家庭服务业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将其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并纳入中央和地方社会事业、民生工程资金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的支持政策[6]。辽宁省要紧紧抓住千载难逢的机遇,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财政、税收、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全力推动各项政策的全面有效实施,实现家庭服务业产业化、规模化、网络化。通过发放家庭服务技能培训补贴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对服务人员加大投入,提高服务质量,为家庭服务业打响名声,提高信誉度,激起家庭服务消费者的潜在消费需求;在各大城市建立培训机构,免费为那些要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员工培训基本的家庭服务技能,灌输正确的服务意识和法律知识;向国家申请辽宁省各大院校可以设立家庭服务专业或者辅修家庭服务课程(包括家庭理财、家庭装修、食物与营养、住宅与家具等),把家庭服务业的从业人员范围扩展到大学生,硕士生等,实现家庭服务业高水平的发展。

  1.提升企业家自身能力,为其搭建平台。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尤其是私营企业家,是企业的决策者、社会财富的所有者和支配者,企业家的行为决定着一个企业及其员工的命运,无数企业家的群体行为决定了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经济命运。在其他行业做的很成功的企业家转行到家庭服务行业不一定会成功,毕竟中国家庭服务业是新兴产业,需要更多家庭服务业相关知识和经验做基础,探索一条具有辽宁省特色的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道路。辽宁省须为家庭服务业的企业家们提供学习的平台,营造学习氛围,借鉴菲律宾及国外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经验与教训,结合辽宁省的实际情况发展家庭服务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实现家庭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

  2.增强家庭服务行业内外关联性。在中国市场激烈竞争的环境下,行业的发展不是取决于该行业某个企业的高速发展,而是企业集体的发展。家庭服务业要想取得长远的发展取决行业内相互良性竞争。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沿海城市带开放的双重机遇,突出辽宁特色,利用其他行业的发展带动辽宁省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南资北上势头强劲为创新发展家庭服务业资金方面提供机遇。加强家庭服务企业与高校的合作,为选择就读或辅修家庭服务类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分配工作,直接分配到家庭服务企业工作,减少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吸引更多的高考学生报考该专业,实现普及化。

  3.提高家庭服务业自身品位,实现数字化。家庭服务机构作为连接家庭服务消费者与服务供给者的重要纽带,其经营理念与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市场的规范化运作以及整个家庭服务消费市场的扩大[7]。坚持“信誉质量第一,满意温馨服务”的服务理念,以自律练好内功,以诚信外塑形象,积极探索中、高端家庭服务业的员工化管理模式。家庭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家庭服务业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发展目标,不断拓展新的服务内容和领域,同时重视家庭服务业内部从业人员的素质培养和技能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的培训,招聘外部高素质专业人才,整体上增强专业技能,提高专业化水平,满足低、中、高端服务消费需求。利用信息技术平台,实现家庭服务业网络化(进网购和团购网站,与网站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开发网购“钟点工”、抢拍“保姆”、团购“月嫂”等新业务),使家庭服务更加便捷、优质,家庭服务需求不受地域限制,全国范围的家庭服务需求都将及时得到满足。家庭服务企业可以引入ERP系统,建立数据库,使客户管理、员工管理、服务费结算、员工绩效考核及员工薪酬核算等主要经营管理控制全部纳入标准化、程序化、数字化的专用数据库管理体系,实现劳动密集型企业与高科技软件的有机融合。

  家庭服务业刚刚起步,需要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与服务消费者三方的同心协力,明确三方的权力和义务,改变市场混乱和家庭服务人员供不应求的现状,共同促进家庭服务业和谐快速发展。家庭服务业不但可以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也可以解决城镇家庭生活中的劳务负担。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社会成员对精神需求的进一步扩大,家庭服务业还将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1] 钟言.家庭服务业有望成为增加就业主力军[J].劳动保障世界,2010,(10):12.

  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面向文化产业科技创新的服务研究及应用示范,编号:2012BAH81F03。

  现今,科技服务业成为推动科技发展、加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的关键产业。积极发展与本国国情及经济产业状况相适应的科技服务业已成为国际竞争的关键性部分。

  我国在成为知识经济社会、推进创新体系的进程中,科技服务业得到迅速发展与壮大,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为了切合我国经济产业发展状况,扩大科技服务业的规模,本文在全面收集信息、查阅文献的基础上,采用国内外对比研究的方法,对我国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提出改善路径。

  科技服务业作为科技及经济转化的桥梁,是指科技服务机构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为目标,运用现代科技知识和技术,向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并创造成倍价值的新兴智力服务产业。科技服务业不同于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表现在客户的高度参与、主要投入因素为知识及技术、不可复制性三个方面,即该服务是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量身订造,具备高创新性、高知识性、高技术性和高互动性的特征。

  运营及服务模式是指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完整高效地产生可持续盈利的运行系统。运营模式随着商品形态的多样性而不同。市场流通商品无论商业领域如何变化,品牌商、制造商、经销商及零售商均会独立存在,并构成不同的运营模式以适应市场。

  科技服务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形式由政府主导延伸到各种形式,具体形式表现为:官方政府组织,即为政府建立并支持,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技术、知识、经济支持,成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重要机构组成部分;民间合作组织,该类组织存在的目的主要集中在帮助科技型中小类企业获得资金、优化结构、寻找合作对象、推动科技成果在市场的流通;高科技企业孵化器,该类型孵化器以提供服务范围广、服务效率快、专业性较强而著称;特定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在某些特定领域为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专利认证提供帮助;大学科研转移办公室,该机构作为桥梁,将学校内部的科技成果转移进入企业,并将行业内部信息反馈给大学科研机构,以帮助进行互利共赢的合作。

  已有百年历史的科技服务业在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集全面服务内容、完备行业规范、稳定运行模式、强劲核心竞争力、配套国家政策于一体的发展体系。并且在扩大市场空间、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企业服务水平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发达国家在科技服务业的发展过程中,结合配套的政府政策,利用科学完备的中介服务机构、适时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了层次覆盖面全、角度涵盖面广、结构合理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

  发达国家对科技服务业的重视主要体现在政府为扶持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所营造的良好环境方面。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政府均出台适应本国经济现状,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政策用以支持本国科技服务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例如政府通过直接财政投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经济型政策为科技服务业提供便利。

  科技服务业中介服务机构以其专业的技术、知识、理论为支撑,因提高科技服务效率、规范内部管理而存在,可有效降低产业升级优化风险、积极推动科技产业进步。具体形式包含国家设立支持技术转移的机构、联盟及行业协会、依托于大学及科研所设立的专门课题机构、特定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科技园区和技术创业孵化器以及其他科技服务中介机构。

  发达国家科技服务产业内容涵盖面较广,包含专利的申请与转让、企业咨询中介服务、信息收集处理及整合、技术支持及融资担保等社会各个领域;近年来,发达国家通过互联网搭建服务平台,实现信息的快速整合与共享,缩短服务响应时间,提升服务满意度;因信息共享的原因,发达国家的科技服务业大多依托于高等院校,因此从业者多具备高等学历并拥有理、工、商、法等多学科背景。

  我国的科技服务业相比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过快并且盲目模仿国外同行业相关模式,导致本国科技服务业在数量、质量及发展模式上均存在一定问题,并对科技服务业体系的构建及可持续健康发展产生局限性,具体归纳如下。

  在我国,资源垄断、地方保护主义、服务效率低下成为限制某些科技服务机构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国家政府大范围直接管理科技服务企业的现象仍旧存在。同时,该行业缺乏明确的法律及行业规范,对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权利责任、内部制度、运营模式、竞争准则未作出明确清晰地规定。

  科技产业服务平台的缺失导致科技型产业信息获取、技术传播得不到有效保障。科技服务产业中,创新性是企业实现目标过程中的重中之重,没有良好的技术性保障,创新技术得不到满足,从而影响服务的满意程度。同时,科技服务产业取得的众多先进的技术成果无法广泛推广及使用,大幅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率水平,延长了服务周期。

  科技服务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在我国科技服务行业中,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高学历从业者所占比例偏低。同时人才专业构成较为单一,缺乏具备理、工、商、法、管理等多学科复合背景的人才。只有拥有深厚的科技研发背景、丰富的处理问题的经验以及广阔的视野才能为科技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动力支撑。

  随着国家对科技服务业的不断重视,为促进我国科技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我国应根植于本国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构建合理有效的产业体系。

  各地政府应根据当地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现状,选择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重点领域作为主攻方向,制定一系列有利于该领域快速发展的政策,不断抢占该行业发展制高点。例如可制定财政税收政策、贷款保障政策等为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提供经济支持,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同时,加强制度环境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及行业规范,以保证快速发展的同时,构建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根据当地资源、产业的不同,整合各类资源,建立一批类型多样、功能丰富、具备专业知识及技术的科技服务公共平台及中介机构。包括联盟及行业协会、大学科研课题机构、特定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科技园区和技术创业孵化器等各种类型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为当地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有效的全方位技术智力支持。同时国家应积极促进科技服务业中介机构的市场化以防止资源垄断、信息沟通不畅所造成的限制发展的局面。

  网络化成为科技服务平台创新的重要途径。科技服务平台可借助互联网,以服务作为交易节点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区域整合型服务体系,从而覆盖更广范围,挖掘更深层面以提高科技服务产业的服务效率与服务满意度。与此同时,鼓励不同科技服务机构的互动与合作交流,以此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服务平台。

  高素质人才成为促进科技服务产业迅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应当制定优厚的发展政策,提供前景广阔的发展平台,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及引进,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奖励机制,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及职业素养。科技服务产业人力部门也应从企业招聘、员工培训等多方面提升企业员工的专业素养,将企业现有员工培养成为具有专业知识背景、拥有先进经营理念、具备资金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大力依托于高校及研究院所建立的科技服务机构,保证人才专业构成涉及各个学科。

  科技服务业在各领域覆盖范围面较广,各地发展不宜全面同时进行,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地产业形势、技术优势、人才状况对特色行业重点支持,促进优势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科技服务业在我国具有整体规模较小、机构分散的特征,因此可形成产业集聚的发展模式,以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产业发展成本、形成信息充分共享的开拓性局面。

  科技服务业在当今世界占据重要地位,我国的科技服务业因起步较晚,发展过快,还存在法律政策保障不完善、产业互通平台未形成、科技服务业复合型人才缺乏等问题。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科技服务业运营及服务模式的先进经验,本文对我国科技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改善路径:以政策法规杠杆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不断推动科技服务机构及平台的创新;提升科技服务产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建立与地方特色相适应的集聚型科技服务业。

  [2] 唐守廉:中美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比较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30(9).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各国研究公共服务的重要理论指导,也是我国转型服务型政府构建的重要理论依据。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应用得十分广泛,在改革与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公共服务体系、整合社会资源、转变政府角色及制定公共服务指标中作用显著。从我国的实践来看,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被成功地运用到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中,其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转变政府角色,实现政府职能转型等均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的重要体现。养老问题作为公共服务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必然需要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的指导。目前,我国老龄化问题严重,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由年轻型快速转变为老年型,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的总量将超过4亿人,占总人口的30%。我国老年人口在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内都会保持着很高的递增速度,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在人口老龄化的同时,老龄人口年龄结构也在发生变化,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促进司副司长王素英在第五届全国养老院院长论坛上透露,截至2008年底,我国8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1805万,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1.29%。据我国人口专家邬沧萍教授预测,到21世纪中期,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将是现在的七倍,不少于八千万人。其次,传统的家庭养老受到家庭小型化的严重冲击,代际分离的状况也使得空巢老人的养老难以实现。再次,现有的养老服务模式难以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机构养老虽然减轻了儿女们的赡养压力,却满足不了老年人在健康、安全、快乐和生活四大方面的需求,不利于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另一方面,“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决定,我国绝大多数老人还没有能力支付机构养老的服务费用。迅速老化的人口结构使养老服务应接不暇,养老服务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满足。综上所述,养老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综观国内外的实践经验,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在解决我国转型期社会问题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经验启示我们,实现养老服务保障均等化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养老问题。实现养老服务保障的均等化,既有利于缓解我国老龄化危机,使老年人健康养老得以实现,又能保障我国社会老龄阶段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同时这一举措的意义还在于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服务型政府的认可度与满意度。 二、研究综述 目前,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已经形成体系,从其理论支撑、内涵、发展路径等方面都有了较细致的研究。研究理论主要来自于自由主义理论、功利主义理论、经济平等主义理论、罗尔斯的正义论、德沃金的资源均等理论以及阿玛蒂亚森能力平等论等。在其内涵界定上学术界还没有达成一致,国外偏重于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因此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界定集中于财政均等化。 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公共服务均等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存在机会均等、过程均等、结果均等三种不同观点。刘尚希(2007)认为均等化的本质是机会均等,而实现的途径是通过某一个层面的结果平等。主张以消费机会均等化实现享受服务结果均等化[1]。丁元竹(2007)认为,财政能力均等为实现消费均等、服务均等提供条件,根据国际经验,财政能力均等化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为其实现提供均等的机会。在对国内学者的研究中发现,赞成这一观点的居多。常修泽和安体富两位学者认为均等化包含机会均等、结果均等和过程均等三重含义。安体富(2007)认为均衡是调节、平衡的过程,最后达到相等。而均等包括机会的均等和结果的均等,相比之下,结果的均等更重要。常修泽(2007)认为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与原则应该相等;结果应该大体相等;在提供大体相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要尊重某些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2]。两位学者同时强调,这里的相等只能是大体相等,而不是绝对相等。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路径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改革与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监督机制。从公共服务涵盖的领域来看,包括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等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 养老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亟待解决。目前,老龄化危机已经影响到了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养老问题的解决及养老方式的选择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养老问题受到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05年成立专门针对老年人口、老年服务等的专门机构国家老龄委,随后各地区设立省市级老龄委。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民政部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区(市)民政部门及老龄委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建立了由上到下的养老服务领导体系。针对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出台相应的政策。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均已建立起以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为主,以房养老、互助养老、老年公寓养老等新型养老服务方式为辅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制定相关政策规范,确立了建立养老服务全覆盖的普惠型养老保障目标。 居家养老作为新兴起的养老服务模式自提出时就定位于以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居家养老不同于机构养老,目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主导,依托于社区开展服务,各地纷纷建立“星光老年之家”,服务的形式包括上门服务和日托服务等,服务人员包括社区内4050人员,医疗护理人员和社区内专门负责老年服务的工作人员。近来,为提高服务水平,广东省利用毗邻港澳的优势,积极引进香港社会工作先进理念和方法,探索完善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为了扩大社会参与度,居家养老采取了政府、社会、社区等多方互动的机制,出现了养老服务由社会、社区或双方合作提供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 从目前的养老服务保障模式老看,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暴露出弊端,不能满足当前的养老需求;同时,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只能满足部分老年人的需求,并不能实现养老服务的均等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则是一种理性选择:首先,基本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满足所有老人的养老需求,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其次,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顺应了社会的发展,可以作为一种一段时间内长期使用的发展模式。#p#分页标题#e# 三、中国养老服务模式的选择 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是解决养老问题、应对老龄化危机的重要途径,而如何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又是摆在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文章将以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为指标,对三种养老模式进行评价。从目前我国现有的三种主要养老服务保障模式来看,居家养老的服务模式最符合养老服务均等化的理念,是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的理性选择,为解决养老问题的根本途径。为使这一结论更为科学,文章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势及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势十分突出,并且愿意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占到了79.47%。综合以上三方面的分析,我们认定,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的最优选择。 (一)公共服务均等化视角下中国养老服务模式比较 目前,我国主要的养老方式包括三种,即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及居家养老。面对巨大的养老压力,哪一种模式最为有效值得探讨。下面,文章将以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几点内涵作为评价指标来比较三种养老服务模式(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在政府财政方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所有老人都能享受到政府财政的支持,扩大了国家财政的覆盖面,政府公信力达到了提高。而在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中,政府财政只照顾到了一部分老人,有悖于公平和平等的原则。在政府角色方面,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强调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因此政府必须转变角色,做好公共服务的掌舵者。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在居家养老模式中,政府一改“全能”的角色而成为主导者,与市场、社会共同协作。多方合作既避免了政府统包统揽的僵化模式,又防止了市场失灵带来的问题,同时加入社会,调动了社会力量更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受益者方面,居家养老的优势十分突出。居家养老模式在设计之初就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养老为出发点,因此其服务的受益者为所有老人,而机构养老则有一定的局限性,免费入住只针对部分优抚或,大部分老人需自己缴纳费用,且养老机构收取的费用超过了大部分老人的支付能力。因此,机构养老的受益者不多。家庭小型化及代际分离的现状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提出挑战,很多老人因子女无暇照顾而孤独终老。在均等状况方面,从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起点来看,所有老人拥有同等的权利,因此,起点均等。在服务的层次、水平上作为公共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无差的向所有老人开放,做到了过程均等。另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不存在城乡差异,最终实现了结果均等。而其他两种养老模式则不具备这一特点。总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促进养老服务均等化,促进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中作用显著,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实现养老保障的最优选择。 (二)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势 居家养老与传统的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相比,有着十分突出的特点有优势,下面将从三种养老方式的服务主体、成本、安全性、满意度等九个角度进行比较,详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居家养老能够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提高老人生活质量,服务更加经济符合老年人的消费能力。另一方面,能为主要照顾者提供支持,减轻体力和心理上压力,使服务者和服务接收者都享受最大化的福利,同时,符合了养老服务均等化的要求。 (三)中国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状况 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6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2.5%[3]。民政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到201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已有1.69亿[4]。中国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见图1),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客观上刺激了我国养老服务需求的发展,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呈现日益增长的趋势。 从对家庭养老及机构养老的需求来看,家庭小型化、空巢化使老年人家庭养老的意愿收到客观限制。同时,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意愿比较低。机构养老需要老年人离开家庭,居住到特定的养老机构中去,这违背我国传统的文化观念以及老年人的乡土观念,不符合老年人的养老意愿,限制其养老功能的发挥。老年人在观念与意愿上还没能接受机构养老,《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的相关数据表明,仅有16.1%的城市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而农村地区接受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比例为15.2%,与2000年首次进行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相比,老年人对机构养老的接受度呈现下降的趋势(见图2)[5]。 由此可见,居家养老成为一种趋势。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倡导下,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仍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的释放。一般而言,在一个国家的总人口中95%的老年人会选择居家养老[6]。全国老龄委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指出,目前,我国85%以上的老年人有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仅有6%到8%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机构养老的意愿;报告还指出我国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很广泛,仅城市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以及护理服务的市场规模已经超过700多亿,2010年达到1300多亿,到2020年将超过5000亿元[7]。《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显示,城市老年人对热线个百分点,对老年饭桌(送饭)等服务的需求上升了3.5个百分点[8]。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需求以及潜在需求是巨大的。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2011年关于我国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调查,我国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较大,如表3所示,其中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占总人数的79.47%。为进一步证实这一结论,又分年龄段、性别和城乡进行了描述分析,需求的分布情况如下表3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对居家养老需求差异不大。并且,与80岁以上的高龄组老人相比,60到80岁低龄组老人的居家养老需求较大,这说明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存在很大空间。从性别角度来看,差异性不显著,均为78%左右。从城乡来看,城镇的养老需求略高于农村,但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这一差异将被削弱。总体来看,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较大。政府应该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居家养老这一公共服务,逐步满足老年人对养老公共产品的需求。#p#分页标题#e# 虽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日渐增多,但目前居家养老的服务覆盖率还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指出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尚比较薄弱的农村地区,仅有8.2%的老年人享受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家政服务的满足率仅为6.8%,农村绝大多数老年人缺乏获取居家养老服务的途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的数据(见图3)从具体的服务项目方面表明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供求数量的失衡,享受率远远低于期望率,由此可知,目前总体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远远低于需求。综上所述,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模式集均等性、优质性、需求性于一体,是目前解决中国养老问题的重要选择。 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的路径分析 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路径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阶段、中级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阶段及高级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阶段。目前,对于基本居家养老而言,其具体发展策略如下所示: (一)政府转变角色,找准角色定位 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首先要转变政府角色。第一,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政府要准确定位,作为养老服务的主导者,而不是服务的直接提供者;第二,政府要做好整体规划,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宏观把握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发展方向;第三,减少政府对居家养老各项具体服务运作的干预,鼓励居家养老的服务进行产业化发展,保证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的良性运转。 (二)推广政府购买基本居家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均等化强调国家财政的公平利用,即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政府的财政支持。政府购买是一种转移支付的策略,以一种最为直接的方式将资金合理配置,避免了资金流转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利用。政府可以通过向老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等多种形式开展服务。政府买单的形式基本上等同于老人免费享受基本居家养老服务,这一做法切实保证了养老服务的全覆盖,同时实现了养老服务的起点均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没有城乡的差异,避免了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因此,也体现了居家养老服务推行的过程均等。政府购买范畴的居家养老服务均属于基本服务,其内容相同,服务体制相同,这也保障了老人享受到了服务相同,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结构均等。当然,居家养老服务并不限于基本养老服务,还有更高层次的服务,这一问题将在以后的研究中逐步探究。 (三)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养老服务均等化不仅强调要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同时还要保证受益者享受服务的质量。要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为了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需要对服务人员按不同的要求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按培训技能考核的等级从事相应等级的服务,做到持证上岗,实行职业资质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同时,家庭成员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服务人员也要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教育,使家庭成员提供的照顾科学合理。此外,应重视志愿者的组织与管理,建立志愿者责任制,签订支援协议及诚信协议,保证志愿服务的质量,并将志愿者的服务以小时为单位存入时间银行,一方面可以作为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的凭证,另一方面,当志愿者需要服务时可以从时间银行支取同等时间的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评估监督机制。首先,按照国际经验,对老人进行健康评估并进行分类,不同健康状况的老人采取不同的服务与护理;其次,对老人的需求进行评估,按照老人的需求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及方式;再次,尽力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监督体系,可以引用其他行业的评估方法,同时注意评估、监督人员的选取,可以采用中介评估、监督的方法增加评估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评估,发展NGO性质的评估组织,逐步使评估人员纳入国家的职业系列,促进养老服务评估向职业化发展。同时,政府应建立对评估的监督管理和投诉受理制度。除了监管外,还应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居家养老服务各方的积极性,是服务充满生命力和活力。 (四)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的发展机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一方面要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的财政支持和投入是居家养老实现的一个重要保障。国家应设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居家养老专项资金,并对资金的运用进行合理监管,保证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予以扶持,即在用地、基建、税收、信贷、再就业等方面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和措施,将各方掌握的为老服务资源进行整合,通过政府的干预使各种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社会服务,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还要走社会化的道路。政府应允许、鼓励并支持民间力量注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来,并将服务进行市场化运作,充分调动政府、市场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共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保驾护航。 (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养老服务的有效开展需要法律与相关政策作为后盾。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将居家养老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当中,不断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及失业、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其次,就居家养老服务本身而言,建立健全监督、评价和管理制度,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提供制度基础;再次,总结国外及我国各地试点的实践经验,制定通行全国的居家养老标准,一方面使已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使为开展此项服务的地区免走弯路;最后,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社会服务,虽然依托家庭,但单纯依靠道德的力量难以进行有效的约束,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国际运输服务贸易是以国际运输服务作为交易的主要对象,交易是在分属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进行。其中一方委托另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另一方支付相应报酬,最终实现货物或人员的国境空间移动的交易活动。

  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的分类也不尽相同:一般按照运输主体划分,分为国际运输服务贸易和国内运输服务贸易。按照运输对象的不同,一般分为旅客运输服务贸易和货物运输服务贸易。

  国际货物运输服务贸易有如下三大特征:其一国际运输服务贸易是货物贸易的一种派生的表现形式,货物贸易是服务贸易的来源,运输贸易是为货物贸易提供服务的。两者缺一不可。运输贸易是货物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二国际运输服务贸易不是以有形商品为交易对象,而是无形产品,其提供的服务只有高效方便且不同的运输方式。其三在国际运输服务贸易里面,充当重要角色的是货运人或者是运输中介结构,他们在贸易活动中不仅活动频繁,往往扮演重要的角色。

  运输服务贸易是国际商品贸易、服务贸易的桥梁和纽带。国际商品贸易中的一切商品都必须通过运输才能从出口所在地位移到达进口所在地,国际运输是国际商品贸易业务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国际商品贸易的桥梁和纽带。运输环节开展得顺利与否,运输的快速性、安全性、可靠性和运价的高低,都对商品贸易的范围与规模产生重要影响。

  国际服务贸易是将一个国家所具有的服务品生产能力转变为可贸易的“无形商品”或“无形资产”,以获得增值价值的贸易形式,是占用较少资源实现更多财富的贸易途径。

  发展国际运输服务贸易是提高我国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部署。运输服务贸易是全球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产物,也是新经济形势下各国经济竞争的重点。主动参与新一轮国际分工调整,提升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有利于提升我国综合竞争力。

  劣势条件:(1)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现在全球经济仍处于低迷阶段,在世界经济发展的动力仍然缺乏,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调查,2014年1-8月份,美国进口服务贸易额仅增长3.8%,而一些新兴经济体加快改革提高外资所有权的份额,甚至一些国有企业出售股份,使得服务贸易情况更加糟糕,在美国的领导下,资本主义国家追求更高更严格的服务贸易规则,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市场在世界的扩张。(2)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基础薄弱365体育手机版app下载。从整体上看,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长期处于落后状况,加之产业结构混乱,产业结构层次低,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同时也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国际竞争力低下,没有形成品牌战略。

  优势条件:(1)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已得到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初步形成了发展模式。十会议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应积极发展服务贸易,进一步扩大中国服务业的开放程度。同时,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也在逐步扩大。(2)我国对服务贸易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目前为止,我国政府就服务贸易的推进问题来说连续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鼓励支持,深化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环境,这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有着较大的意义。

  可比净出口指数(NTB)。指某一产品的净出口额与进出口总额的比值,净出口额为某一产品的出口额减去进口额的差额。

  TC指数。即竞争优势指数,也叫贸易竞争力指数,是指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其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

  中国在2014年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已经达到6043亿美元,而2014年最新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排名第五,进口排名第二。出口额为2222亿美元。

  第一方面: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逆差现象严峻。主要原因是我国交通运输服务贸易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技术等方面的落后。第二方面:我国运输服务业竞争力薄弱。在当今时代,运输贸易的发展是一个繁荣的景象。但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仍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第三方面:我国运输服务企业规模小。中国除中远、中海等公司外,其他公司的规模都很小,很多大的贸易活动都没有涉及。

  其一,我国运输服务业的法律监管体系存在漏洞。货物运输服务业仍然是我国的一种新型产业,而且经验和发达国家比较还有不足。

  其二,运输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低。虽然近年来中国的运输服务贸易发展势头良好,速度快,但由于中国的外国投资主要流向第二产业制造业,在服务业投资相对较少。据不完全统计,服务业在利用外资仅占全国总外商投资的五分之一,中国的服务贸易业和其他行业如金融,保险等,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必要的市场竞争环境,限制了其发展的速度。

  其三,运输服务贸易发展的地区不平衡。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东部和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中国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政策支持相对较早,地理位置优越,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坐落于此,平坦的地形,适合运输贸易发展。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低,主要是由于地形环境较差,高原盆地、运输业务发展相对困难。

  其四,运输服务业企业竞争力不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交通服务贸易也在迅速发展,海洋运输凭借其自身优势,使得众多的生产商选择了海运。

  其五,运输硬件设施水平低,综合管理薄弱。我国虽然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加快,但交通运输硬件设施的技术水平依旧很落后,铁路复线和电气化率不高,客运高速和运营管理自动化等仍处于初级阶段.

  我国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组织发展的规则,应该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探索适合我国运输服务贸易发展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部门应适当出台鼓励和支持运输服务贸易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如加强支持、优惠税收政策和保险支持,从而促进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增加出口。

  对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我们要坚持以运输贸易为导向的经济发展原则,中国政府应继续加强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的财政支持,积极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弥补我国的不足,逐步提高我国的交通运输水平。

  首先,我们要改变区域封锁的局面,建立新的开放市场,允许外国投资者对中国交通运输业的投资管理,逐步放宽行业进入限制,充分利用领域的特殊监管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功能和政策优势,从而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运输。充分发挥香港的龙头作用,在服务贸易的澳门和台湾,进一步深化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开放与合作。

  货物运输服务贸易行业需要大量的精英人才,这关系到增强行业的竞争力。我国政府要加强人才培养与选拔建设,实行职业技能、职业培训等人才选拔制度。

  我国从事货物运输行业的企业应加强合作,国有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合作,形成较大的产业链,竞争优莞加突出,从而提高整体竞争水平。目前我国交通运输业的现状是规模小,技术水平低,设备落后,管理模式陈旧。因此,我们应该鼓励企业合并等,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中国应积极发展海上运输,加强港口与航运企业之间的沟通与沟通。船舶公司的码头投资可以保证班轮公司的专用权的使用,同时也能保证公司的船期及时、提供优质的服务。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客户对运输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严格,更强调的是运输快捷、可靠、方便等。并实时监控货物的包装、运输、运输、仓储、配送等全过程。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组织在国际合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国际组织制定的规章制度,将对运输服务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我国应充分了解贸易的现状,加强政府与我国大型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在国际组织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参与国际公平竞争。

  本文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分析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的竞争力问题,通过可比净出口指数和TC指数的对比,我们清楚看出我国运输服务贸易长期处于负值区域,说明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薄弱,和其他国家有一定的差距。

  同时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是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该行业的法律监管不严格,很多企业钻了法律的漏洞,因为很多运输服务业的公司都含有国有成分,政府对外商的投资政策没有实行完全的开放。另一方面从企业来说,企业满足于现状严重,目前该行业水平相比国外较低,我国企业没有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使得我国运输行业的效率低下。企业之间没有加强合作,所以我国还没有形成大规模的运输网,东西部地区的运输条件对比强烈。

  针对这样的问题来说,同样也要从企业和政府两方面进行改进:从政府来说,应该健全国务运输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措施,完善我国交通运输建设,政府应该重视运输人才的培养选拔,加强该行业的资金政策支持,有序开放,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从企业来说,加强企业合作势在必行,积极推进航运企业的港口航运联合战略。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全力实行全球物流战略。企业应该积极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建立全球的合作关系等。

  [1]王小东,胡瑞娟.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6(12):102-116.

  [6]季克华,温明.我国运输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业经济,2012(2):27-2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不断完善了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投入明显增加,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种类数量也在不断增长,无论是在政治、经济、社会还是文化领域,都形成了相对于改革开放前的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公共服务机制,与此同时,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还存在着很多的漏洞与不足。我们可以体会到,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很不健全,亟待进行改革。我国公共服务覆盖的人口数量少,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人口以城市和发达的沿海地区为主,在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中国,这种情况必定会使农村较城市更为落后,这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不相适应;政府财政部门对公共服务的资金、资源、人力的投入都甚少,因此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服务现状都没有得到改善;我国公共服务的决策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评估机制和立法机制都尚不健全,存在着严重的,表面文章做的很是精美,而人民却受益甚微;最主要的是,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薄弱,在自身权利受到损害是全浑然不知,在知情的情况下,多数人也选择了逆来顺受,而不是采取实际行动来维护自身利益。基于这样的现状,我国政府公共服务的改革势在必行。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的改革,是中国社会转型的重要一环。虽然在政府公共服务的改进和完善方面,我们取得了些许的成绩,得到了公民的认同,但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要想真正加入到发达国家的行列,我们的政府公共服务这一环节还是相当薄弱的,尤其是与当今的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更是相差很远,因此,要想真正的实现国家和社会的转型,政府公共服务的改革必不可少。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社会上各个利益群体和个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不断调整,对原有的政府公共服务的不公平、不公正性发起了挑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市场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参与的主体越来越多,利益关系日渐复杂,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对原有的利益格局越来越不满,甚至打破,每个人开始高度的关注政府公共服务行为,都希望政府可以公平、公正的分配社会公共服务的资源和设施。因此,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也成为了强有力的、驱使政府公共服务改革的动力。

  我国人民日渐要求得到更高质量、高度完善的政府公共服务公共服务。随着我国对教育的越来越重视,和与教育相关的立法不断出台,义务教育已经得到了普及的巩固和提高,高等教育规模也得到了适度的扩大,因此,我国人民的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公民越来越关注国家和政府的作为,越来越关心自身的利益,越来越看重公共服务的质量,对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因此,我国政府公共服务的改革迫在眉睫。

  随着城镇、城市用地向郊区和农村的不断扩展,生活在郊区和农村的人们只看到了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却没有享受到城市公民应该享受的公共服务。像我国这样的城镇化、城市化进程是不完善的、是残缺的、是华而不实的。表面的光鲜靓丽只会更深一步激化矛盾,所以,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必须重视政府洒向郊区和农村的服务雨露。

  那么,到底怎么改革,才能使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与日益增长的社会物质文化需求相适应,与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相协调,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观念上的改革,无论是公民,还是政府部门,都要转变自身原有的错误的观念。公民要把自己看成理所应当的享受服务的主体、权利的主体、纳税的主体,任何他人或群体都不能损害自身的利益和权利,而且要有公民意识,关注和关心国家的给予公共服务的财政走向,监督运行机构的行为,为自身的利益把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也要转变价值取向,要有服务者的意识、公仆的意识,而不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广大纳税人负责,秉着公平、公正的态度,按照规章制度将公共服务送到每一位公民面前。

  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我国的公共服务基本由政府部门全部垄断,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自然不能面面俱到的满足十几亿人的各种需求。如果公共服务的主体由独头变为多元,选择优秀、诚信的私人企业介入,而政府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秉着顾客导向的理念,那么激烈的竞争就会使服务质量得到很大的提高,公众的利益就可以得到很好地维护。

  共同参与、缺一不可的运行模式。在整个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公民个人都要参与,缺一不可。如果中央给予了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持,就把工作全部丢给地方政府,缺少了中央的监督,而公民也持着事不关己的态度,那么不可避免的地方政府就会有懈怠的态度,就会给某些不法分子钻空子。所以一项好的公共服务计划,就应该有中央的高度支持与监督、地方的良好运作和人民的高度关注。

  各阶段机制的科学完善。说到机制,那么可能人们也会将关注重点放到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上,当然,运行固然重要,关系着一项公共服务计划的成败,但是在运行之后,我们就听之任之吗?评估机制的完成才意味着一项公共服务计划的终结。评估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一项好的公共服务计划是手段,目的是让公民受益,评估的作用就在于此。如果受益了预期人群,我们说这项计划是成功的,如果反之,那么就是失败的计划。所以在整个过程中,从决策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到评估机制,都应该是科学化程序化的,这样才能为脆弱的公共服务计划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1]王莹莹.社会公平正义价值取向下的我国公共服务改革探讨[J].法制与社会,2008(2).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工作节奏的加快,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家务劳动社会化已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所认同,家政服务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如今,家政服务已由简单的家庭服务延伸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同层次服务的多元化、专业化,给家政服务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然而目前家政行业还面临“小、散、弱”的局面,存在服务市场不够规范、培训工作不到位、规范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造成市场供需矛盾突出。比如,居民找不到服务、不敢接受服务,而服务企业又不知道谁需要服务、需要什么服务等,严重影响了行业发展和居民服务需求的满足。那么客户和家政企业双方如何顺利找到满意的合作伙伴呢?此时,我们想到了建设一个公共的服务平台,让我们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让客户和家政服务公司零距离接解,这个平台就是——家政服务业电子商务网站。

  1.家政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在我国,随着家庭结构的演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事业型、困难型(家有老人、孩子、病人需要照顾)、富裕型家庭大量出现,希望从烦琐的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以便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生产、学习和娱乐的人越来越多,据统计,有约70%的城市居民对家政服务有需求。另外,作为第三产业的家政服务,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有利于扩大就业,为各级政府所支持。因此,家政服务这一朝阳产业其发展前景和市场前景是极其广阔的。

  2.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21世纪是信息的时代、网络的时代、电子商务的时代。电脑网络的建立与普及将彻底地改变人类生存及生活的模式,而控制与掌握网络的人就是人类未来命运的主宰。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0次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截至2007年6月,中国网民人数已经达到1.62亿(见图),仅次于美国2.11亿 的网民规模,位居世界第二。专家预言,2010年电子商务的交易额可达1万亿美元,电子商务是21世纪经济增长的引擎。

  3.家政服务业与电子商务的结合。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家政服务业开始走电子商务之路。像“网上家政”、“妈妈在线”这类全国性的服务平台,他们采取B2C运作模式,直接为费者提供家政公司的业务信息,同时在全国各大城市诚招运营商加盟。消费者通过网站选择自己满意的“产品”。特别是“网上家政”率先实行网上对话产品——网上客服,使消费者和家政公司可以取得直接联系,进行及时的沟通,充分发挥了网上家政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另一类,像“中国家政网”、“浙江家政网”属下的地区性网站,均在地方开展业务,它们采取的是C2C模式,客户和家政服务人员直接交流,实现双向沟通。消费者可以上网查询各公司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服务员的详细资料;服务员也可以随时查看雇主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家庭服务。这些家政网站的成功运营告诉我们,在全国各地市推行家政服务业的网络化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

  1.实施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即以互联网为基础,以服务于广大客户为目的,运用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家政公司和家政电子商务相结合,发展整体优势,解决黄冈家政水平低、规模小、各自为政的状态,提高整体的竞争力。

  2.标准化是家政电子商务发展的王道。通过国家规范的家政职业培训体系、执业资格人证体系,以及家政行业协会来实施对家政服务从业者的规范、约束,以及监督,这样能够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在提供家政的职业方面的差异性会逐步缩小到可忽略的范围,消费者只需通过网络查看从业者的照片、服务等级、简历等资料就可以决定是否聘任。

  3.实施员工制家政服务组织模式。该模式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家政服务员是作为家政服务企业的员工派遣给雇主,家政服务企业对家政服务员和雇主实施全面、全程管理,家政服务员与雇主之间只存在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两者之间不直接发生经济往来。

  4.搭建互动交流平台, 雇员与雇主可以面对面的交流,了解顾客个性化需要,提供更为满意的服务。另外,公司可以从中获取重要的客户反馈信息,及时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在最短的时间里解决。

  5.与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等联合起来,建立完整的服务系统,制订出一套安全的电子支付系统。降低交易风险,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达到双赢的目的。

  电子商务的应用,使得我们的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购买产品或享受服务。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化是家政服务发展的大趋势。在信息化与网络化时代,家政公司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就必需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开拓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电子商务之路。

  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数最多的国家。2011年4月28日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3.26%(即17765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过程中,我国还面临着“未富先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空巢”老人增加;养老机构严重不能满足需求等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最具可行性的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推崇。

  社区居家养老就是依托社区现有的组织机构和软硬件设施,为居住在本社区内的老年人提供所需要的养老服务。乔志龙认为,社区养老是社区工作者利用社区资源,运用正式与非正式的支持系统,通过协调向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专业与非专业服务相结合的人性化服务过程。

  一般认为社区的养老服务具有:非制度性、综合性、互动性、福利性、地域性、服务性这六大特点。它作为对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能够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需求。

  社区居家养老之所以在近几年备受关注,还在于其具有显著的优势和可行性。一方面,养老不离“家”,保留了传统家庭养老的优势,即能为老人提供情感交流和心理支持的平台;另一方面,它还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量节约养老成本,同时为社会提供新的就业岗位。随着社区管理机构发展的科学化,社区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以及老年人思想观念的逐步改变,社区养老必将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养老方式。

  在推进社区养老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2001年,民政部下发[2001]145号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这项计划在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下,将福利金的80%用于资助老年人福利。2005年3月民政部决定在全国城市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2006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2007年1月,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等。这些措施的出台,为推动我国社区养老事业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障。

  随着社会养老压力的增大,各城市都在根据本地特点,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特色的社区养老模式。我们选取北京市海淀区和西安市莲湖区的案例进行分析。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09年就北京市海淀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现状及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调查显示,海淀区的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个人自愿”为原则,构建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政策保障为主导、社会化运作为方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工作网络已基本建立,以日间照料、家政、休闲为主的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开展了送餐、日托等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本区域内养老压力。

  艾东就西安市莲湖区社区养老服务的实践进行了总结。目前莲湖区居家养老服务初步形成日常生活服务、精神生活服务及医疗保健三方面的服务内容,居家养老工作呈现出信息化、市场化及福利化三个方面相结合的典型特点。该区利用先进的网络平台为社区养老提供信息支撑;充分调动市场资源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同时,区政府对部分无能力支付养老服务费的老人提供无偿的居家养老服务,对社区内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予以财政支持和补贴。为辖区内老人提供了有效且优质的养老服务。

  综合不同学者对各地社区居家养老问题的调查和分析得出,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总体朝着更加系统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但在现阶段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建设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为保证,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存在着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一些地区开展此项服务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对街道的补助、社区办公经费等,福利和相关的社会募集收入远不能满足社区养老的需求,经费的缺乏导致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较低,涉及面较窄,这使得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发展艰难。

  现存的社区居家养老关注更多的是贫困老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以及高龄老人的基础医疗服务等一些具有明显福利性质的内容。并且常常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一个多层次、宽领域、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的总体性系统规划。同时,相关指导性的政策还很不完善,纵向上缺乏一部法律位阶较高的统一规划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社会保障法》;横向上,现有的各项政策之间衔接性较差,涉及社区养老事业的面偏窄并更多强调福利性,忽略了对非盈利机构以及各类“银色产业”的支持和引导力度。

  在我国虽然也开始了对社工的培训和资格认证,但大多停留在短期的简单培训上,提供的多是类似于家政服务的项目,满足不了现阶段老年人对于高层次养老的需求。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行政工作人员承担的工作内容繁重,但人员数量有限,知识结构参差不齐,有些社区甚至都没有专职负责养老项目的工作人员。人员的缺乏也构成了制约社区养老发展的瓶颈。

  对于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新型的养老模式,从服务的提供者到服务的享受者,都存在思想观念滞后的问题。对于提供服务的社区居委会来说,常常缺乏主体意识,仅仅作为政府和居民沟通的桥梁而忽视自身能动性的发挥。对于享受服务的社区老年群体而言,根深蒂固的家庭养老思想使得他们对公共养老服务存在疑虑和偏见,尤其在城市钢筋混凝土的结构中,邻里之间缺少了过去的交流和沟通,这也使得老年人更难走出家门,融入社区。

  对于资金的筹集,除了政府要适度规划,合理增加对社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外,更多的是要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调配中的基础性作用。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应从从行政性经营向市场化经营转变、从事业化管理向企业化管理转变、从非经济实体向经济实体转变、从财政维持向自负盈亏转变,使得市场的积极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同时,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的不同,形成不同档次的有偿服务、抵偿服务等,这样既增加了老年人的选择余地,满足了有经济能力群体对高水平服务的需求,又推动了“银色产业”的发展,客观上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首先从总体规划上看,应加快出台一部总体性、宏观性的《社会保障法》作为各项工作的总指导。其次,在具体的各项政策制定上,需要进一步强化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和规范。引进市场机制的过程中,对参与社区养老事业的企业和机构提供税收和政策方面的具体优惠;制定指导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具体规范,促进相关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养老建设。再次,政策的制定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各项政策间的衔接性,同时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对不符合现状的项目作出及时的调整。

  应对现阶段专业人员紧缺的现状,从短期角度,政府应该提供更多定期的基础社工培训项目,使现有社工在工作之余定期补充新知识,边工边学,不断提高自身技能。从长期角度看,要增强社会工作专业在各级学校教育中地位,形成从专职技校到研究生教学一系列的社工培养体系,满足日益增长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需求。同时,社区还可以和本地高校联合,引导大学生志愿者团队为社区老年人服务。

  观念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长期社会化的过程。社区工作人员作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建设的主体,一是要强化对社区养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走访社区老人,掌握准确的数据,在政策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社区特点的服务内容。二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使老年人认识到社区养老的优越性。包括组织一些老年人感兴趣的文体活动、开办老年学习班、开展社区内老年人之间的互帮互助活动等。在社区的带动下,老年人必定会逐步接受社会化的养老模式,在社会中度过一个舒适的晚年。

  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我国当前养老模式的最佳选择之一,具有显著的优势和可行性。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既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又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可以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1]孙泽宇.关于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7,(3).

  [2]艾东.信息化条件下的社区养老服务新实践———基于西安市莲湖区的经验总结[J].新西部,2011,(21).

  [3]何谦,陈汉平.浅议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优势和可行性[J].法制与社会,2007,(3).

  [4]刘辛.北京市海淀区社区养老服务问题的调查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0,(10).

  [5]曾昱.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 专业化、产业化和规模化[J].西北人口,2008,(3).